各有关单位:
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卫生健康委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4年度卫生健康委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及方向
此次项目申报主要坚持“四个面向”,支持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药学等领域的新技术引进、防治技术创新研究和软科学研究。
(一)四大慢病防治的关键技术研究。肿瘤的早期筛查、
精准诊断、规范化治疗、特效药物等关键技术研究;基于分子医学、基因组、蛋白质组学等新技术的肿瘤个体化诊疗研究。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神经精神疾病和肾脏疾病等重大慢病的诊疗关键技术、规范化诊疗方案及流行病学研究。
(二)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与公共卫生关键技术研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分析和评价。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化防控和干预措施效果效益评价等技术研究。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新型诊断技术和综合治疗方案、预防与干预技术研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与生物安全保障、血液安全、医院感染控制技术和策略研究。鼓励运用中医药理论开展重大疫病防控等科学研究。
(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研究。围绕儿童和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及残疾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模式及健康风险防控策略研究,支持相关预防、诊断、治疗技术和产品研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综合策略研究;生殖健康及出生缺陷防控研究;职业健康前沿基础性研究和早期筛查、干预及诊疗康复关键技术研究。
(四)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干细胞治疗、再生医学、基因治疗、免疫治疗、微生物组、新型治疗等前沿关键技术研究及临床应用。生命组学技术、基因操作技术、医学人工智能技术、新型检测与成像技术、疾病早期发现技术、微创/无创治疗技术、纳米技术等前沿技术协同研究等。围绕免疫、代谢、个体发育、衰老调控、脑科学以及心理健康和环境与健康等方面的阶段性应用基础研究。新型药物作用靶点研究,开发病原微生物精准鉴定和疾病诊断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
(五)新型药物与健康服务技术及相关健康产品研发。围绕生物医药技术、新型药物、检验检测试剂、高端制剂、新辅料研发。健康产品研发及关键技术的阶段性研究。围绕信息技术与医疗健康服务、协同医疗、智慧医疗、个性化健康服务以及医学应急救援等新型健康服务技术研究。利用医疗大数据,基于人工智能,在辅助诊断、辅助治疗、辅助决策领域开展疾病的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研究。放射性药物的研发与应用。
(六)卫生健康管理政策研究。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与协同创新机制研究。健康江西建设的政策以及健康促进策略与路径研究。人口老龄化对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影响与对策研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机制研究。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与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研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及服务模式研究。护理服务与护理管理研究。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研究。
二、项目负责人相关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该课题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具备相关的研究经历、良好的信誉,且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负责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报。参与者与申报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鼓励与高校、科研院所、医药企业等创新主体联合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鼓励中青年、女性科技工作者申报。每位课题负责人每年限申报一个项目,此前承担了卫健委科技计划项目,在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024 年度的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及科研诚信准则,认真填写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印制的《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科技计划课题申报(合同)书》,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负责人 3 年内申报卫健委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遵守医学研究伦理管理及其他相关规定。涉及人体的研究内容,应符合《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
审查办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的相关
规定,通过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
(二)恪守科研诚信和学术原则。贯彻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医学科研活动应遵守《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规定。严禁各种造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严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涉及生物安全的研究内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相关规定。
(四)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
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科研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五)涉及干细胞临床研究的应严格遵守《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5〕46 号)的相关要求规定。
(六)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三年,起止年限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月 31 日。
四、网上申报和报送材料时间
1、今年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网址: ,申报人进入申报系统页面,按“帮助信息-操作说明”提示进行申报。申报时请仔细确认申报项目“所属主管单位”为省卫生健康委。已注册账号的申报人使用原账号登录,新申请项目的老师请将姓名、身份证号、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报给我办,我办将为申报人分配账号。
2、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5日17:00,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由于今年卫健委实行限额申报,如申报人数超出卫健委给的指标数,我们将请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网上申报材料经我办和卫健委审核完成后,申报人及时采用a4纸双面打印含水印的正式申报书一式两份,学院盖好章后于2023年7月15日17:00之前交医学部办公楼412室。
联系人:石萍 电话:86361756 13870603333
医学部科研与研究生办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