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为做好本学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南昌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实施细则》规定,拟对2015年下半年博、硕士学位申请者开展学位论文盲审抽检工作,具体工作布置如下:
一、 抽检范围
1、博士研究生;
2、延期申请学位的统招硕士研究生;
3、在职人员申请学位直接参加盲审(需通过中期教学检查)。
二、抽检时间安排
1、10月28日之前,需参加盲审的研究生将抽检论文按照盲审的要求,(即抽检的学位论文不出现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封面格式见附件一)将论文定稿表(附件二)、学位论文(博士一式五份、统招硕士一式二份、在职硕士一式三份)以及论文盲审有关费用(统招博士1500元、在职博士1750元、统招硕士400元、在职硕士750元)送交医学部研究生办公室;
2、博士研究生上交盲审论文同时需将已发表(或录用)符合申请学位的文章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医学部研究生办公室。
三、其他
1、如需在2015年下半年申请学位的在职博、硕士研究生同学需按附件三格式,在10月25日前发邮件8846490@qq.com。凡不在该名单内的研究生,学校本学期将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2、(1)《南昌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试行)在相关下载栏目查看。
(2)所有论文最后均需附上与论文相关的综述;
(3)字数要求:①学术型博士:论文正文部分不少于5万字;②专业学位博士:论文正文部分不少于3万字;③学术型硕士:论文正文部分不少于1.5万字;④专业学位硕士:论文正文部分不少于1万字。(正文指从摘要到论文参考文献,不包括综述)
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术道德建设,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本学期将继续对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学院将对检测重合率在30%以上的学位论文聘请专家进行论证,视情节轻重,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及学校文件,给予严肃处理并禁止其答辩申请。
南昌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